就白人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这个了。然后法院起诉的说不告知这个是什么。你要是有时间去旁听你就知道了。全都是杀媳妇的。要不就是出轨了的,要不就是恼羞成怒的。多数都是原配夫妻。然后直接判刑的,挺快还挺刺激的。
不知道为何他们就这么忍不住这个想法,是觉得脑袋上绿了很刺激,还是怎么的?要我说完全不用啊,离个婚不就好了,还这么冲动是想做什么?也是感觉这些人想法比较厉害。多数情况下白人在杀妻后还会投案自首,就说自己做的不对争取宽大处理的那种。
很快就会有人帮助你申请缓期什么的。过段时间就能出来。
就感觉白人杀个人,尤其是自己的媳妇那叫一个快,那就是一个准。杀完还其实不怎么付出法律责任的。都不知道这些人都是怎么做到的。也不知道国外的法律知道不知道自己这里有漏洞啊什么的。还觉得自己这样没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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