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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不见面监管有温度,上海黄浦推八项措施支持复工复产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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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部门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审批不见面”、“监管有温度”、“服务零距离”,力求“精准施策市场稳,企业复苏暖意浓”,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复市安商惠民如下措施:

(一)流程再造减负增效

拓展受理渠道,倡导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通过“在线答、视频核、示码验、容缺审、应急批”等手段,进一步压减企业行政负担和时间成本。

(二)民生所需当场办结

对属于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便利店等涉及居民防护、生活必需物资供应的企业,以及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审批事项由抗疫应急专窗受理,予以当场办结。

(三)延长证照许可期限

企业证照、从业人员证件临近到期,下列事项可予以适当延期: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

2、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

3、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完成换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可办理许可证延期;

4、食品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本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2020年1月24日,含1月24日)有效期届满、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视为有效的期限为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天)。

(四)“刚柔并济”监管执法

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领域的哄抬价格、各类乱收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与疫情防控无关且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细化食药防控措施

制定食品经营单位防疫和复工提示;建立具备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外卖供餐服务企业名录;倡导人员密集就餐需求量大的企业实行集中购买、分散就餐;推动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全面使用食安封签。

防疫药械产品(处方药、甲类OTC药及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药品除外),可设立销售专区。

(六)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运用综合手段积极化解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消费纠纷。

(七)知识产权优先服务

为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商标申请人和受疫情影响的专利、商标权利人优先提供咨询和服务。

(八)提供质量技术支持

多方协调检验机构,提供高效便捷的体温计校准、特种设备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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