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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原副市长郑永涛等2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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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郑永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永涛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郑永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永涛在担任镇巴县常务副县长,南郑县县长,汉台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玉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玉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玉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玉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玉石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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