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确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水位控制指标和管理指标,推动实现地下水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通知》分别就地下水取用水量、区域性地下水水位、局部重点防护区地下水水位等3项控制指标及地下水管理指标确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要求(试行)》,确定辖区内地下水管控指标,经流域管理机构复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管理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要注重发挥好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为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作为技术总牵头,将会同各流域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加强对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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