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国外交部官员:中国从未发生过宗教纷争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华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刘华表示,各类宗教在中国都和谐共处,强调中国从未发生过宗教纷争。

据报道,刘华周一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3届会议上举行的对话会上说,中国现有宗教团体5500多个,宗教院校近百所,宗教活动场所约14万处,且各类宗教在中国和谐共处,中国从未发生过宗教纷争。

他说,这既是中国传统文化兼容、宽容精神的表现,也表明中国政府采取的宗教信仰政策符合中国国情。

刘华介绍,中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教和不信教公民。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等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受教育权。

此外,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妇女在法律上享有与男子一样的平等权利,包括平等的文化教育和宗教权利等。

据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3届会议当天还举行同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互动对话。刘华表示,中国赞赏特别报告员提交的全面、务实报告,病介绍了包括中国在内的170多个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良好实践,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有益参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