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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疫情期间非法狩猎案一审宣判,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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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疫情期间非法狩猎案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饶某拘役四个月。接下来,建德市检察院还将对饶某追究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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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 杭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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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系杭州市首例疫情期间的非法狩猎案。建德市检察院指控:饶某在禁猎期将交流市场购得的30余只铁夹等捕猎工具,放置在建德市李家镇沙墩头村的山上。1月22至1月27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黄麂两只。后因他人举报,2月7日公安部门对饶某非法捕猎案立案侦查。2月8日,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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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某在法庭上表示:“过年了,想打点野味吃吃,就把交流会上买的铁夹放在附近的山上。怪自己太无知,我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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