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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中首例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老猎人“撞”了枪口

庄友生戴着口罩,在看守所内接受远程视频审判,身后站着两名同样戴着口罩的看守人员。2月13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公开审理庄友生非法狩猎案。半个小时的审理时间,一头花白头发的庄友生,不时用点头回应审判员的询问。

63岁的庄友生从小狩猎,是持有狩猎证和持枪证的老猎民,可以按照规定持枪狩猎。从2018年下半年,庄友生的双管猎枪上缴后一直未下发。去年9月,手中没有猎枪的庄友生听从朋友的建议,购买了钢丝套布置在山上。

在狩猎期,野猪也是当地猎民的狩猎目标。但猎套是明令禁止的工具。

野猪迟迟没有上钩。直到今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庄友生布置的钢丝套才套住了一头野猪,90斤。就是这只未成年的野猪把庄友生送进监狱。

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及春节期间(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十五),都是上虞区政府规定的兽类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庄友生一下子撞上了两条禁令的枪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暂停野生动物的猎捕和经营。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罪名之上,庄友生又多了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

上虞法院一审认定,庄友生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庄永生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也成为浙江省审结的首例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老猎人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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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里,庄友生在家后山摘杨梅。(受访者供图)

正月初四中午十点,庄友生收到手机提醒,山上的钢丝套被触动,这意味着有猎物上钩。

一直到傍晚,庄友生才上山查看,发现一头野猪撞进了钢丝套,腿被钢丝套捆住受伤,挣脱不得,还活着。

庄友生的二女儿住在市区,对新冠肺炎的信息比较敏感。初三晚上,她就给父亲打电话,提醒他最近不要去山上打猎。庄友生答应女儿,第二天上山取回钢丝套。

布置了半年的猎套,却在这个时机第一次有了收获。“总归还是很开心的嘛,他也不可能放掉。”大女儿庄娟很理解父亲当时的心情,他打了半辈子猎,不会轻易放过到手的猎物。

庄娟介绍,因为爷爷曾在行刑队工作,父亲从小耳濡目染,就喜欢打猎,对枪支非常熟悉。庄友生出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边工边读上了几天学,“一共读两个半年,中间不上课”。

读书少,文化水平低,庄友生甚至无法正常阅读,但他的枪法和打猎技术在周围村镇都属于佼佼者。村民张林尧介绍,庄友生是村子里唯一的一名猎民,持有狩猎证,打猎多年经验丰富。

在山上行走,庄友生可以根据粪便的形状、气味和干湿程度,判断附近曾活动过的野物及活动时间。庄娟记得,小时候经常有附近镇子的猎人找父亲请教打猎技术,他对所有人都不保留,问什么都说,也结识了很多朋友。家里红白事,来宾里人数最多的就是朋友,“一摆就是十几桌”。

在女儿眼中,父亲一直是传统的猎人,每年的动物繁殖期,他从不上山打猎。几十年打猎就靠一杆猎枪。在2000年以前,庄友生使用的一直都是土枪,使用前需要装满火药,再填入钢珠。时隔二十多年,庄娟还记得那把土枪的样式,父亲每次回家都把火药和子弹取出,把枪放在角落里,避免其他人拿到误伤。

划定猎区之后,庄友生获得了浙江省林业部门颁发的狩猎证,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持猎枪狩猎。“野生”猎民转正,成为合法的猎民。庄友生的土枪也换成了双管猎枪。

2018年下半年,上虞区狩猎改革,所有猎枪上缴。2019年,庄友生保管的猎弹也全部上缴,他失去了打猎的工具。

近年来,各地非法捕猎致人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私设电网电野猪,高压电能瞬间电击触碰人员致死。野猪夹子一旦被人踩到,强大的咬合力可以将人的小腿夹断致残。庄友生作为猎民,耳濡目染都是猎民的故事,他知道非法捕猎的危险,也没想过去做。

据庄友生的爱人介绍,去年9月,丈夫在集镇上遇到打猎的朋友,两个人聊起无法打猎的事情,朋友向他推荐了钢丝套。钢丝套看起来危险性较低,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布置在山上后,还可以连接手机上的客户端。一旦有猎物被套,手机可以远程收到提醒。

庄友生按照朋友的指点,网购了10个钢丝套布置在山上,全部被偷走。庄友生又网购10个钢丝套,半年时间也只剩下两三个。

庄友生应该不会想到,给野猪布下钢丝套的那一刻,他已经为自己织了一张法网。钢丝套收紧时,自己也被套入其中。

“虞野保04167”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国形势严峻,上虞地区也不例外。庄友生平时很少看电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也不否认自己知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管控。

90斤的活野猪,庄友生一个人搬运困难,他就招呼山上的朋友一起将野猪抬下山,用电动三轮车将野猪运回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形势和女儿的叮嘱,庄友生并未准备在这个节骨眼上宰杀野猪,而是用铁栏杆圈养了起来,“想着等着过了疫情再处理”。

庄友生的家在上虞区丰惠镇西溪湖村,屋后就是山,种着杨梅、桃子等树木。庄娟的妹妹刚出生时,家里遭了火灾。庄友生每天白天做农活,晚上上山打猎,贴补家用。“靠山吃山,我们一家靠着山上的野物,才度过那段时间。”庄娟提及山里的野生动物,自称比别人更多一份感激。打到猎物之后,基本上都是自己家人吃掉,也有饭店特意找庄友生购买野味。

野兔、角鸡都是山里常见的小动物,这些也是庄友生经常能打到的猎物。野猪也时常出没在山上和农田里,扒竹笋、翻稻田、偷番薯,看到人也毫不害怕,只有受到惊吓才会逃走。庄友生偶尔也能打到一只野猪。庄娟从未见到父亲打到特别奇怪的猎物。

事实上,猎捕野猪对村民和猎民而言,都不是特别新奇的事。去年10月,上虞区汤浦镇一名猎民也曾发帖感慨,野猪成灾,稻谷即将收割,却被野猪吃得东倒西歪,一塌糊涂。村民找他求助,但因猎枪一直未能下发,猎民也毫无办法。

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报告》以及在全省各市区县所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境内野猪数量近年来基本维持在10万头左右。野猪的繁殖率和幼崽存活率都很高,一胎能怀4-12头小崽,一年可生两胎。

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200305/5c80688839a24d0289145bd26b996e19.jpeg传统的猎人越来越少,图为街津口赫哲渔村,狩猎的赫哲猎人。(@视觉中国 图)

部分山区县野猪危害一度十分突出,浙江省林业厅官网2007年的资料显示,缙云县三溪乡全乡3002亩水田,被野猪毁掉的有925亩,将近三分之一;双川镇2700亩耕地,被毁的就有2000余亩,颗粒无收的1000余亩毛笋地基本被毁;永嘉县北部山区,由于饱受野猪侵害,原来600多人口的村庄,如今只剩下20来人。

2017年9月27日,上虞政府还曾发布通知,为解决山区野猪、野兔等兽害问题,开展以“驱兽护园”、“为民除害”为目的的狩猎活动。

庄友生持有林业部门颁发的狩猎证,每年年检,合格后才能继续持证狩猎。据上虞区农林局公布的信息,2017年度年审合格狩猎证名单显示,142名猎民经年审合格,庄友生的狩猎证号为“虞野保04167”,狩猎区域为丰惠镇第九片区。

“抓穿山甲,罚款8000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庄娟曾翻看过父亲狩猎证后面的规定。除此之外,狩猎证上还要求抓捕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需缴纳资源保护管理费。抓一头野猪,需要交资源保护管理费30元钱。

按照规定,庄友生每年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学习野生动物识别,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和猎枪的使用。去年11月,据浙江省龙游县开展狩猎队员培训会信息透露的培训内容,主要传达护秋狩猎工作安排,强调狩猎的目的是护秋保收而非营利。

每次上山,庄友生都是一个人,一杆猎枪,一支手电筒,有时候会带上一瓶饮料。吃过晚饭之后上山,下半夜回家。“打到猎物就回家,有时候一晚上什么都打不到,我爸就觉得运气不好,就回家了。”庄娟说。

传枪无人

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200305/598441d5f3044a32bca16fb9aa94e3cc.jpeg执法人员烧毁偷猎者搭的窝棚,最近几年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查处违法猎捕、贩卖、加工和养殖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新华社 图)

庄友生曾开办过养猪场,同时照顾着两三百头猪,算是养猪经验丰富。但没想到受伤的野猪在圈里没能撑到疫情结束。

第三天早晨,野猪死亡。庄友生才决定宰杀野猪,分解后冻进冰柜,留给女儿外孙吃。上午10点,庄友生正将野猪褪毛时,森林公安接到举报找到家中。森林公安将野猪带走后,下午电话通知庄友生前往森林公安派出所做笔录。当天晚上,庄娟为父亲办理取保候审。

据上虞区检察院介绍,2月11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审阅案卷材料认为,庄某持有狩猎证,应该比普通人更熟悉狩猎法规,仍然违法捕猎,主观恶性较高,且有再犯的可能性,所以对庄友生做出追捕决定。当天,民警到庄友生家中执行逮捕,庄友生到邻居家聊天,未能归案。

得知消息后,2月12日中午,庄娟带父亲到派出所自首。当天下午,上虞区检察院对庄友生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庄友生的家人认为,疫情期间不准猎捕野生动物这件事,相关部门没有召集父亲开会,也没有给他打电话,父亲文化水平低,看不懂书面文件,因此对这一通知并不知情。

庄友生打了一辈子猎,一直都很谨慎,特别是在使用猎枪上。“不看到猎物,他从不放枪”。庄娟回忆父亲曾向她讲过,有人在伏击野猪时,误将偷树苗的人当成了野猪一枪击毙。

获得狩猎证后,每年过了禁猎期,他要拿着狩猎证和持枪证到枪库领枪。拿着派出所的批条到杭州购买猎枪子弹。“(打)野兔子弹,4元一颗。(打)野猪子弹,一颗8元钱。”

庄娟的儿子出生以后,为避免外孙因为好奇接触到猎枪,庄友生花了3000元购置一个猎枪保险柜。半人高的柜子,猎枪立在柜子里不会倾倒,开柜子需要同时使用钥匙和密码。

邻居家就曾因为猎枪保管不善出事。两兄弟用过猎枪之后,没有退出子弹,就把枪竖在了门框旁。嫂子不小心碰倒猎枪走火,打伤了腿落下残疾,至今小腿中还残留着钢珠。

每年的4月到9月,禁止打猎,猎枪上缴。重大节日和春节期间,猎枪也要上缴,“担心人喝醉之后用猎枪闹事”。每次上缴猎枪之前,庄友生都要把猎枪拆开,完成清理保养才上缴。

据上虞区曾管理民用枪支的朱警官介绍,上世纪九十年代,所有的私人猎枪全部上缴,由乡镇组建狩猎队。持有狩猎证和持枪证的猎民,可以按照规定使用猎枪。在禁猎期,枪支所有权归乡镇,区公安部门代为保管。

从2017年开始,浙江全省进行狩猎改革,试点地区逐渐取消猎区和猎民。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孟华伟举例介绍,浙江建德市就围绕“调控种群、驱兽护农”目标,由各猎区乡镇自行组建的狩猎队模式,改为由林业部门管理组建市野生动物保护队。

朱警官介绍,上虞地区也正在逐步推进狩猎改革,取消各猎区乡镇自行组建的狩猎队。所以,2018年下半年收缴猎枪后,猎枪一直未下放。

失去了猎枪的庄友生,第一次使用钢丝套猎捕野猪,就成了违法犯罪的反面典型。按照狩猎证资格要求,他的身份已经存在犯罪记录,出狱之后,狩猎证也必然被收缴。

一次非法捕猎,老猎人从此将彻底失去猎枪,失去猎民的资格。其实,案发之前,庄友生自己也早就萌生了退意,想把猎枪转到女婿名下。但是,女婿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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