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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管新规:疫情防控期间,允许流动商贩在小区周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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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政事君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正式发布《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到,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政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经营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区域贩卖经营。

具体来看,《措施》包括“五个允许”和“一个坚持”,分别是:

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附近开辟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占道夜市,营造市井场景。

允许临街商家在门店外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招揽顾客,设置货物临时堆放点,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

允许大型商业卖场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占道促销活动。

允许流动商贩在小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贩卖经营。

允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超出原来划定停放点,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方便群众骑行;帮助企业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回收“僵尸车”“损坏车”。

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疫情期间,以劝导宣传为主,一般不实施处罚;实施处罚的,原则上不录入城市管理信用监管平台。

另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经营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成都市城管系统实施审慎包容监管政策。据悉,这些支持服务措施是阶段性的,支持广大商家、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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