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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武汉:未参加医保境外返回人员医疗费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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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7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3月17日零时起,对所有境外来汉(返汉)人员实施申报管理,统一接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隔离人员费用自理。

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病例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患者个人负担。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3月17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也发布通告称,3月17日零时起,境外来陕返陕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陕西省,必须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此前,已有北京、上海、三亚、内蒙、安徽池州、黑龙江等地明确境外返回人员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费用以及医疗费费用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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