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马来西亚人,今天上午被控上大山脚推事庭。

违反行管令,62名被告当中的首批被告由警方卡车载到法庭面控。(星洲日报)
据报道,威中代警区主任慕斯达法说,62名被告当中有1名女性。被告们皆在2020年防范及抑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7(1)条文下被控。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罚款最高1000令吉(327.27新元)或监禁最高6个月或两者兼施。
第一批约19名被告,由一辆警方卡车于上午8时50分左右载到法庭。
过后,上午9时25分左右,再有3辆警方卡车在警方巡罗车警笛开路下,把其他被告载到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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