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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7警毒打示威者终院今天拒绝5人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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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香港为了争取一人一票真普选发起占中运动,警察在多次镇压行动中涉嫌违反港人基本人权,其中又以7警毒打示威者曾健超一案最为轰动,他们虽然被判罪成之后又循上诉途径获得减刑,其中两人更上诉得直,其余5个警员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但今日(7日)遭到拒绝,维持有罪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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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5日占中运动期间,7名警员将时任社工的示威者曾健超押到特首办门前龙汇道一处暗角,将曾健超双手反绑按在地上,然后施以拳打脚踢,7警之中有人把风,但整个过程却被一名电视台记者拍下。

提出上诉的5名警员分别为黄祖成、刘卓毅、白荣斌、陈少丹及关嘉豪。其中黄祖成案发时为总督察,刘卓毅为高级督察,白荣斌为警长,另外两人则为警员。 另外陈少丹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因为袭击曾而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5名罪成警员已全部服刑完毕,今日只有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有到法庭。

至于另外两名涉的警员刘兴沛及黄伟豪,去年7月获上诉庭裁定上诉得直。上诉庭之后虽然驳回另外5名警员的上诉,并且拒绝批出他们上诉许可证明书,但他们仍获得减刑15至18个月不等。5名警员当时已经决定提交文件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

申请人向法庭就4个法律观点提出上诉,而4个相关的法律观点均围绕电视新闻片段的真确性进行争议。上诉庭认为,法庭早前已裁定新闻片段属真确,而且申请人在审讯期间,从未要求将新闻片段的母带呈堂,或反对控方将从公开资料渠道取得的证据呈堂,法庭认为这属辩方的策略,申请人不能在上诉时用此理据指称造成审讯不公,故拒绝批出上诉许可证明书。至于事件另一主角曾健超,他则因为在当晚的骚乱中曾经向警察泼水,在2016年被控袭警罪名成立,入狱5个星期。曾去年出马竞选区议会选举当选,成为新一届区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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