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女,25岁)3年前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监狱减刑一年,提前刑满释放。出来以后,没有一技之长,没办法,还得继续盗窃。
经过踩点,朱某发现有一男子王某(28岁)上的应该白班和夜班交错的那种,朱某算准了今天夜里王某会去上班,她等王某出门走后,用开锁工具进入了王某的家里,盗的现金300元。谁知道刚准备走,王某突然回来了,原来今天王某辞职了,他刚刚出去是出去办事。王某把朱某抓住,用绳子绑在了床上,正准备报警,发现朱某长的还算不错,对朱某威胁说,你如果跟我发生性关系,我就不报警了,你偷的300块钱归你。朱某摇摇头,宁愿坐牢也不愿意被侵犯。王某不管那么多,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朱某感觉自己被侮辱了,事后离开王某家立即报警。
两人均锒铛入狱,一个为了钱,一个为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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