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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户籍或持珠海居住证的内地外雇5月11日起可入境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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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公报5月9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自2020年5月11日6时起,所有属中国内地居民的澳门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入境澳门:

(一)拥有珠海巿户籍或持有珠海巿居住证。

(二)持有由澳门卫生部门或珠海市认可的合格机构发出的七天内核酸测试阴性结果证明或采样证明。

(三)出示的澳门健康码为绿码。此外,基于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紧急救援,以及维持澳门特区正常运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例外情况,澳门卫生部门可豁免以上所指人士遵守有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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