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台湾这个法院的院长如果直接说自己就是台独分子就行了,根本就不必要对这起事件开庭审理,因为从目前的审理结果来看,这不就是故意的吗?
我先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就是台湾省有一名男子在网上散布我先说一下事情的经过,就是台湾省有一名男子在网上散布一个谣言,内容就是,大陆的商品可能携带了新冠病毒。
老将们来说一下,这是不是属于散布谣言啊?如果不把这件事情定义为散布谣言的话,那是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能说什么,你想怎么黑别人就能怎么黑别人?这跟言论自由不冲突,言论不由不是说让你去,故意的散布谣言,捏造虚假信息。
如果说把这个事情定义为散布谣言的话,那就要对台湾省的这名男子给予处罚,咱也不说从重处罚,你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
但是现在的结果就有点尴尬了,法院判定这名男子是“提醒避免病毒散播,不是故意散布谣言,裁定不罚”。
这在我看来就有点扯淡了,如果说这都不能定义为散布谣言的话,那什么情况才是散布谣言呢?
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这个台湾省法院法官肯定也是一名台独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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