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通伊,孟晚舟抓得,奥巴马为什么抓不得?
表面上看,作为当时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有决定政策的权限,也有推卸责任(给下属)的借口。这两条都是他比孟晚舟优越得多的地方。
但实际上,他的优势不过是左派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垄断着话语权。
首先,美国总统(乃至一切掌握大权者)的行为,都很难说无懈可击。例如,美国政府被控违宪是常态,而坐实违宪的案例也不少。只不过,在一般的案例中,违宪除了需要纠正以外,并无其它影响。但奥巴马“通伊”,如果又被证明其行为方式超越了权限,那就涉嫌“叛国”了。
注:政府被判违宪,一般都涉及到越权。
更重要的是,如果奥巴马指示下属非法监听川普,事后他有很多方法推卸责任。毕竟监听这种“下黑手”的事,除了具体的执行者以外,谁都可以推说“我不知道”。但“通伊”是国家政策,要推说“不知道”、“下属自行决定的结果”,那就很难了。
从毁灭左派话语权,捉拿奥巴马入狱的角度看。最佳的途径就是,先在奥巴马门问题上取得进展,让左派名声扫地,让奥巴马在世人面前沦为这样的形象:“确实犯罪,只是钻了法律空子得以免罪”。
然后再从“通伊”案中,找到奥巴马确实“越权”的证据,予以定罪。
当然,这还需要整体政治形势的配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