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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请离境再遭拒,法官指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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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先前向法院申请撤销对他离境的禁制令,但遭拒绝。当地时间6月18日,法官针对这项决定颁布书面判词指黎智英离境没有迫切性,并指他离境后有可能不再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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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中)曾多次向法院申请离港遭拒。(HK01)

据6月19日消息,黎智英上周到高等法院申请在保释期间离港赴美,目的是探望孙儿及处理生意等,但法官予以拒绝。

法官18日颁布书面判词解释拒绝的理由。判词指黎智英的行程没有迫切性,而且他涉及多起案件,有可能离港后不再回来。

判词并指出,美国属于新冠肺炎(COVID-19)”重灾区,黎智英若不幸感染,势必影响审讯进展。

黎智英目前交保外出,法庭禁止他离境。

目前,黎智英身背4宗案件、6项指控,包括组织、参与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的未经批准的集结,以及2017年6月刑事恐吓《东方日报》记者案件。

据悉,近两个月来香港高等法院已三次拒绝黎智英的离港申请。在刑事恐吓记者一案中,法官准许黎智英以现金4,000港元(1港元约合0.129美元)保释,禁止他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又要求其每周三晚到警署报到,以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该案于5月5日首次提堂时,黎智英为换取可以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一度提出可将保释金额增加至原来的25倍,即由现金4,000港元增加至10万港元,但被法官拒绝,要求其在保释期间一直留在香港。

5月22日,黎智英再度向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法官最终暂时撤消黎每周需往警署报到的保释条件。同时因为黎未能提出具体行程,而自行搁置了离港申请。

6月12日,黎智英再次前往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提出暂时撤销禁止离境的要求,使其可以前往美国。不过,黎智英并没有说明其前往美国的具体时间及目的地。

香港《大公报》援引多家港媒消息指,黎智英正准备潜逃,法律界亦指出黎在此敏感时刻提出更改保释条件、企图离港,难免令人质疑他会“逃亡”。法官驳回了其申请,并表示将于晚些时候书面解释裁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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