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20日,据消息,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6月18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一连三日在北京召开中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6月20日结束。据悉,草案其中一个较受关注的内容,是规定中央需设置“驻港国安公署”,其职能包括分析研判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以及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资讯等。
另一细节重点是对法官的处理。草案没有禁止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但规定将由特首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打破一直以来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派法官审理案件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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