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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男子为收购毒品竟用妻子作人质,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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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南京中院判决一起毒品桉。被告人彭某为收购、贩卖毒品,竟把自己的妻子交到云南毒品交易的上家手中做人质。上家将毒品通过快递从云南发往镇江丹阳一批发超市。民警从快递包裹中查获72小包甲基苯丙胺,净重1990.14克。彭某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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