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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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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今天(29日)连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

据中国报道,“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

“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大陆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大陆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大陆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报道称,“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大陆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大陆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将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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