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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通过,习近平签署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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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6月30日,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报道,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

针对会议内容,官方透露,会议还决定免去胡泽君的审计署审计长职务,任命侯凯为审计署审计长,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50号主席令予以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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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在香港得到多方支持。(AFP)

30日上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2人出席会议,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30日下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63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30日下午,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63人出席会议,全票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侯凯的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港版国安法”获全票通过后,中国各大机关纷纷表态支持。

https://i.imgur.com/UR2oRhC.jpg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0日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法律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这一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执行到位。

声明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强大制度保障,香港也将迎来变乱为治、重返正轨的转机。香港国安法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兼顾“两制”差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并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这部法律是高悬的利剑;对于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包括在港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守护神”。这一法律将使香港拥有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稳定的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营商环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执法、司法机构都将依法履职尽责,共同确保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执行到位,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产生应有的震慑力,彰显法治威严。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恫吓和制裁都动摇不了香港的国际经济地位,更吓不倒中国人民。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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