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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警告旗亮相受瞩,光头警长披露使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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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刊宪生效后,香港警务人员将加强执法。对此,有“光头警长”之称的香港葵涌警署警长刘泽基接受采访时介绍了警方新警告旗和香港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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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FTYYmxb.jpg据7月1日报道,港警增加的新警告旗,旗帜整体为紫色底、白色字体。而此前警方的警告旗有蓝色、橙色、红色和黑色。港警执行任务时,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警告级别。

其中,刘泽基在执勤间隙表示,新警告旗从1日起开始使用,并且会一直使用下去。

报道指出,关于新警告旗会在何种情况下使用的问题,刘泽基回应称,出示新警告旗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一旦有人作出的行为、叫喊的口号或其他做法,有分裂国家和颠覆国家等嫌疑,就有可能触犯“香港国安法”,可能因此被捕。

他进一步举例说,“如果我们接到一个情况,说在哪个地方出现类似行为,我们会先录影,然后向其出示警告旗帜,并告诉他们,你现在的行为涉嫌分裂国家、触犯’香港国安法’,希望停止违法行为,如果他们拒绝,我们将会对他作出拘捕。”

据了解,港警新旗帜上,分别用中英文写到:这是警方发出的警告,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幅,叫喊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香港国安法的罪行,你们可能会被拘捕及刑事检控。

据“香港01”7月1日消息,警方在13时47分左右表示,铜锣湾一名男子身上被搜出“港独”旗帜涉违“港版国安法”。

该名男子因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被捕。基于集结群众在现场的行为,警方已经先后向人群发出多次警告,指出他们有机会违反《公安条例》及“港版国安法”。警方警告集结群众停止集结及立即离开,警方将会采取执法行动。后来,在15时左右,港警通报指,香港铜锣湾逾30人被拘捕,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非法集结等。

6月30日,中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港版国安法”,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在香港刊宪生效。

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港版国安法”规定,分裂国家罪,最高判无期徒刑;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判无期徒刑;恐怖活动罪,最高判无期徒刑;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判无期徒刑。

法案还规定,香港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配备执法力量。警务处维护国家安全部门可以从香港以外聘请合格的专门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任务。香港律政司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检控工作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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