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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委权力大港警可从外地聘人执行国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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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晚间约11时发布港区国安法全文,根据条文,香港国安委权限大,而港警国安部门可从香港以外聘请人员执行国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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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区国安法条文,香港国安委权限大,而港警国安部门可从香港以外聘请人员执行国安任务。(美联社)

港区国安法30日晚间11时在香港刊宪,即时实施。该法第14条订明香港国安委的职责,并指香港国安委不受香港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工作信息不公开;国安委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

此外,香港国安委要设立国安顾问,并由北京指派。

另外,港区国安法第16条规定,香港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负责人就职时要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遵守法律,保守秘密。

较引人注意的是,该部门可从香港以外,聘请合格的专门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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