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被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是500875元。

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Alibaba.com )是全球企业间( B2B )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人社区。创始人就是马云。在香港上市(09988.HK)

阿里巴巴对此作了回应:所涉案件系食品公司之间的商标权纠纷,案涉商品在1688平台发布。争议发生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核查,已将涉及侵权的商家商品链接做了删除处理,并在一审过程中向法院提供了删除记录。
1688网站是马云于1999年创办,也是阿里巴巴的前身。1688现为阿里集团的旗舰业务,是中国领先的小企业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作为阿里集团旗下子公司,1688在CBBS电子商务体系中代表企业的利益,为全球数千万的买家和供应商提供商机信息和便捷安全的在线交易,也是商人们以商会友、真实互动的社区。
1688以批发和采购业务为核心,通过专业化运营,完善客户体验,全面优化企业电子商务的业务模式。1688已覆盖原材料、工业品、服装服饰、家居百货、小商品等16个行业大类,提供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现货批发等一系列的供应服务。
但从已挂网的执行信息来看,法院似乎并没有接受阿里巴巴的说法,执行信息也在网上公开挂了4天了。
根据律师的说法,一个案子从起诉到最后网上挂出执行信息,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首先要判决生效―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立案程序:当事人提出申请―执行庭执行立案―分配案件―承办人开始执行―先通知被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联系不上或者拒绝履行或网络查控无效等情况下,才会列入被申请人名单并挂网。
按照这个法律流程的话,首先明确的一点就是,阿里巴巴已经败诉,且判决已经生效。其次,阿里巴巴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
不过,裁判文书网上没有找到该案件的判决书,因此具体的案情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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