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两个现象看,多半是婊子立牌坊。
1.众参两院投票经常出现以党派划线的情况。民主党站一边共和党占一边。一个党内200来人怎么可能对某个议题意见完全一致?很明显这种投票是屈从于党派利益而不是意见的真实表达,不少人是昧着良心投票。从这点上说议会和人大没有本质差别,都是党派政治操纵的民主。
2.人大代表名义上是选举,实际上是党指定委派。党看上了,连任四五届不奇怪。美国众议员两年选一次,参议员六年选一次,能连任多届难度就大了。但美国的议员们连任二三十年甚至更久的比比皆是。佩罗西当了33年众议员,在任期排行榜上进不了前150名。底特律选区有个众议员连任近60年,最后他自己放弃不选,之后没多久就病死了。
更奇葩的是接任的是他老婆。在美国这样一个观点多元、选民多样化的国家,一个人能连选十几二十多次、次次都赢绝不是正常现象,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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