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15人,被控组织、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警方批准的集结,于7月15日到西九龙法院再应讯。本案随后将移交至判刑上限达7年监禁的区域法院审讯,被告也续准保释至7月30日区院再讯。

2020年7月15日,黎智英(中)来到西九龙法院。(HK01)
据7月15日报道,4宗案件共15名被告:黎智英、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单仲偕、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区诺轩、吴文远、黄浩铭、蔡耀昌以及陈皓桓。控罪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的游行。
报道指,上次提讯时,辩方指控罪的判刑不会超过裁判法院的最高刑期,要求律政司交代转介区院的原因,并称会考虑司法覆核。控方今确认辩方不会申请司法覆核,并呈上转介区域法院的文件。
另据香港大公网消息,正当开庭前,黎智英旗下媒体仍在报道本案“辩方拟申请司法覆核”,结果却出人意表。控方向法庭交代,已收到所有被告的书面文件确认,不会提出司法覆核。但是控辩双方都没有在庭上交代各被告放弃覆核的原因。
消息指,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庭外透露,经研究过申请司法覆核的理据,认为控方的反驳强而有力,即使辩方勉强提出覆核或要求法庭搁置转介程序,根本都毫无胜算。根据基本法第63条,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此条文包括控方有权决定任何案件移交到哪一级法院审理,即使是裁判官也无权干涉。
据了解,7月7日起,“港版国安法”第43条的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其中有规定明确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
事实上,在“港版国安法”生效后就争议不断,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近日表示,港府未来两年工作的主题就是“拨乱反正”和“正本清源”。而“港版国安法”的执行很重要,如何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港府的工作。
中国官媒新华社7月15日发布日前对林郑月娥的长篇专访,提及上述内容。
林郑表示,中共中央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进行立法,“非常及时也非常必要”。而“港版国安法”确定了“一个国家”的底线,不仅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作用,也让香港人“准确理解‘一国两制’的原则和意义,更为香港带来了稳定局面”。
她针对“港版国安法”说,除了建立法律制度,执行也很重要。现在“有法可依”,但怎么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这是“特区政府的工作”。
她还说,过去一年香港出现了“不尊重法律”的现象,还有教育界的人鼓吹“违法达义”,这个局面必须要扭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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