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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洗钱案罪成,判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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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刚刚报道,经过冗长的审讯,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挪用案中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

高等法院28日宣判,纳吉布的7项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钱罪名成立。法官在聆听各方的求情陈词后宣判,纳吉布在一项滥权罪中,被判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约3.5亿人民币);3项刑事失信罪各被判监禁10年;3项洗钱罪各被判监禁10年。

基于法官谕令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布面对12年监禁。

法官表示,他在考量了各方,包括纳吉布的求情后,做出这项判刑。

法官指出,如果纳吉布无法缴付2亿1000万令吉的罚款,将以额外的5年监禁来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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