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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偷渡越境案,林郑:依内地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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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2名港人涉偷渡被内地警方拘捕一事,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最新的媒体记者会上进行了回应。

据中国媒体《北京日报》9月8日报道,谈及12名港人在8月企图偷渡去台湾被广东海警截获时,林郑月娥会见媒体记者时表示,警方已通知有关人员的家属。香港特区政府包括驻粤办会全力跟进他们提出的要求,但有关人员违犯内地法例,须依据内地法律处理。

林郑月娥补充道,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在两年前已签订协议,当有港人在内地被捕时,特区政府会获通知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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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非法偷渡越境,其中包括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左)。(HK01)

据悉,中国海警官方微博8月26日公布消息,称广东海警局8月23日早上9时许在粤港东南方向的中国管辖海域内,查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并抓获李某某、邓某某等10余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员,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外,据“香港01”网站9月1日消息,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分析说,根据中国刑法,偷越边境(包括出境及入境)且情节严重,可判监一年以下、拘役、管制及罚款。涉嫌潜逃的12名港人在内地司法管辖区被内地海警局拘捕,根据属地原则,将犯人交由内地法院审讯,是合法、合情、合理,亦合符“一国两制”和国际标准。对于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内地可将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审讯,陈曼琪指出,这12名港人在内地违法内地法律,香港法院也无法审理二人所违反的内地刑法罪行,故无须将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审讯。

陈曼琪认为,现时疑犯潜逃有上升趋势,相信法院未来处理疑犯保释申请时,除了考虑案件严重程度,亦会考虑犯人潜逃风险,审视其保释申请的原因和合理性,她料法院处理时会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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