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吉林省长春市交警购进多辆单价36万多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2美元)的哈雷摩托车惹争议,其回应称是2018年采购的,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
北京时间9月15日,中国媒体澎湃新闻发布了一篇关于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进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人民币的哈雷摩托车的报道,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

据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一份采购成交公告显示,采购单位除了采购哈雷FLHX摩托10辆外,还有单价14.5万元人民币的比亚乔摩托车,数量是160辆。
15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回应称,前述被热议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
至于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是否有特殊用处,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对此,有媒体撰文评论,交警执法不是“耍酷”,不需要名牌豪华摩托车来装点门面,相关人员的回应着眼的是“合规性”问题,公众关心的更多的是“必要性”问题。
而上述回应仅强调“购买经过了正规手续和流程”,只是说明采购没有违规,反而使人疑心采购钻了制度空子。
且民众关注的焦点,不是购买程序是否合规,而是购买豪华摩托车本身有无必要。比起必要性,合规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必要性的质疑得不到有效解释,即便购买发生在两年前,也仍有必要追问。
动用财政资金,采购高价摩托,这样的政府采购其审批流程不免会被质疑是否足够审慎,是否经得起审视。
其实,此前有过交警部门采购哈雷摩托车的先例。2018年,杭州交警部门采购了进口警用摩托车,但当地对采购行为进行了充分的信息公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显示,因开展外宾护卫工作的特殊需求,需要采购一批安全性高、加速性快、稳定性强的二轮摩托车,而中国境内没有可替代的品牌。这种主动披露,无疑能打消公众的疑虑。
也就是说,交警部门购置哈雷摩托车,并不一定就不合规、不合理,而是说,购置是出于什么考虑,有没有其他性价比更好的选择,相关部门要进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让人信服的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国宾护卫队,目前使用的也只是中国产春风摩托车。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