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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投保人,阳光财险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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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黔东南监管分局公布了3张罚单,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被罚20万元。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在销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为投保人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相关事宜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其被罚款20万元。

相关责任人陈小军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为其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事宜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罗隆森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为其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事宜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黔东南银保监局对二人作出警告处分,并均处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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