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言人奥特加斯(Morgan Ortagus)周三(14日)下午发声明,表示这十人包括:
1. 特首林郑月娥;2.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3.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4.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5.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6. 特首办主任兼国安委秘书长陈国基;7.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8. 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9. 中联办主任兼国家安全事务顾问骆惠宁;10. 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
值得留意的是,该十名官员已于今年8月7日,名列总统第13936号行政制裁令,当时的制裁名单上还有前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换言之,卢伟聪逃过第二波《香港自治法案》的追责,不过他仍然受特朗普行政命令的制裁。
声明批评该十位官员破坏了香港的集会、言论、新闻的自由及法治,他们的举动亦削弱了香港的高度自治。美国财政部亦发声明制裁以上十人,并表示该十人已于8月,被财政部辖下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按第13936号总统行政命令,封锁其个人的财产和财产权益。
声明又提到,财政部将会联同国务院,在周三提交报告之后的30至60天,再向国会提交报告,找出任何在知情的情况下,与该十人进行重大交易的外国金融机构。财政部再次提醒,任何外国金融机构故意与被制裁人士进行重大交易,都可能会受到《香港自治法案》的强制性二次制裁。
《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于今年7月1日于众议院通过,7月2日于参议院通过,7月14日由总统特朗普签署生效。被视为上年通过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的延伸,主要措施包括制裁任何支援行为不当人士的银行及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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