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特朗普的国务卿跑到加州尼克松图书馆发表了一个题目叫“共产中国及自由世界未来”的演讲。很明显,在特朗普执政已经过了三年半,如今病毒流行,白宫急于改变大选话题才想到要反(中)共了。问题是,既然要把尼克松拖进来做陪衬,那为什么不用水门大楼做背景而是选择尼克松的故居?庞陪儿演讲的时机、内容、目的都是精心制作的,所以这个地点也不是随随便便挑选的。
一般认为,尼克松是西方领导人在冷战期间打开了中国大门,但他也是战后美共靠反共起家而且获利甚丰的美国总统。如果今天我们了解一下尼克松当年运用了什么样的手段去赢得选举、走到权力顶峰,那么就会对今天特朗普政府“反”共的动机和目的会有更清晰的把握。
尼克松出生在1913年,42年应征加入海军。1945年,南加州共和党成立一个委员会来招募挑战第十二选区联邦众议员沃里斯(Jerry Voorhis)的合适对象。委员会联系了包括州教育厅长、仍在欧洲的巴顿将军(George Patton)、UC伯克利的一个球星,......。当消息传到了还在马里兰州海军基地的尼克松耳朵里时,他立即表现出很大热情。第一轮面试下来,三分之二的委员投票支持尼克松。46年初办完退役手续后尼克松立即带着太太搬回加州加入竞选。他一边走遍400平方英里的选区作演讲,一边研究对手。这时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PAC)的传单引起了他的注意。
在一个多世纪劳工联盟历史上,美国的“劳工联合会”(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AFL)和“产业工会联合会”(Congress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CIO)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雇员的权益,它天然地同“资本”有冲突,所以同“共产主义”有不解之缘,所以在美国算是“左倾”组织。不过“工会”这种左的倾向及成分并没有获得同时也被认作是左派的共产主义政权、比如中国的认可倒是值得深思。
1940年代南加州活跃着两个政治行动委员会,一个直接隶属于“产联”(CIO-PAC),被认为是美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另一个是“全国公民政治行动委员会”(NCPAC),它间接受“产联”管。由于它不具有明显政治立场,所以能够向社会各界人士开放以吸收更多的会员,所以里根(Ronald Reagan)也曾经是它的成员。46年4月,NCPAC南加州分会宣布支持沃里斯连任。尼克松扑捉到这个机会,他不仅大力渲染这个背书(endorsment),而且故意把NCPAC同CIO-PAC混为一谈,攻击众议员沃里斯受“共产主义劳工联盟组织”控制。使用这种手法是不需要考虑事实根据,只要先声夺人,给对手贴上一个标签,就像我们现在突然听到的“北京拜登”一样,就达到把对手同“共产主义”绑在一起,那么自己就算是反共了的目的。
沃里斯45年8月开始回华盛顿议事,一去就是一年,直到46年8月底才回到选区参加竞选,他也不知道NCPAC对他的背书,他在加州的助手也忘了告诉他。直到辩论时尼克松要他解释他同这个共产主义组织的关系时他才想到反驳:那两个PAC不是同一回事啊。对沃里斯回应尼克松早有准备,他把那两个PAC董事名单对照着读了一遍,强调其中有人身兼二职,以此来证明NCPAC就是CIO-PAC。这给了沃里斯一个致命打击,最后输掉了选举。那一年尼克松才33岁,他因此获得了一个"tricky dicky"的政治绰号。其实用“狡猾”两个字并没有反应出他使用那种手法的恶性程度,因为那场胜利被认为是尼克松政治崛起过程中通过指责对手和共产党有关联而得以胜出的第一个例子,之后被美共广泛使用一直至今。另外,得益于战后美苏冷战中欧洲、亚洲全面升温,那一年美共在全国范围内的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获得1928年以来首次夺取参、众两院的多数席位。尼克松也正好顺风搭上了那班车。
1947年进入国会后,尼克松被分配在炙手可热、“声誉日隆”的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那两年非美委员会的日程排得满满的,48年公开调查听证前政府高级官员希斯(Alger Hiss)共产党案。议员发言的顺序是按照个人的资历,尼克松被排在最后一个向证人希斯发问。那时早过了午饭时间,不少“老”议员已经离开了会议室,谁也没有指望尼克松的最后一问会问出什么戏剧性的结果。
“谁把你从纽约的律师事务所介绍到华盛顿政府机构来工作的?”尼克松问道。大概该问的问题都已经被问遍了,尼克松只能从无关紧要的事情开始。“联邦大法官弗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希斯回答。“那是在他担任联邦大法官之前、还在哈佛当教授的时候?”下面的对话、情节不在国会记录文本里面。根据纽约律师、前乔治梅森大学副教授贝雷斯福德(John Berresford)在他《南瓜补丁、打字机和尼克松》(A Pumpkin Patch, A Typewriter, and Nixon: The Hiss-Chambers Espionage Case)的研究文章里说,希斯回答:是的,那时他在哈佛教书,是我的老师。“尼克松先生,在我的印象中,你毕业于加州的惠蒂尔学院?”(Whittier Colloge)希斯随口反问了一句。据在场其他人事后回忆,当时尼克松的脖子都红了起来。
尼克松出生贫寒,“走读”完成了大学后进了杜克法学院。毕业后他没有找到纽约、华盛顿的工作,最后回到老家在镇上一条“主街”(main street)上发展。而比尼克松大几岁的希斯本科在霍普金斯读的,毕业后进了哈佛,是教授弗兰克福特的高足。经过教授的推荐,毕业后在最高法院给大法官当助手。然后在波士顿和纽约律师事务所工作,后来进入罗斯福政府工作。45年出席联合国旧金山筹备会议后,他那手抱《联合国宪章》原始文本走下飞机,送给杜鲁门签字的场面上了《时代》,好不风光。
可是在国会宣誓作证,一般规律是“少说为妙”。可是希斯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硬要去扯别人不是常青藤毕业的背景。再说,人家问你法学院的事情,你希斯要问,也应该问尼克松杜克法学院的事情,哪里就挑人家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母校呢?也另外有一种解释,说希斯只是为了调剂一下听证会的空气,或者可能大半天下来他疲惫而词不达意。但不管怎么说,那个回答一点也不合适。它不仅给尼克松搭了一个晋升的阶梯,而且还给自己带去牢狱之灾。
会后议员们关门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对希斯的调查可以告一段落,但尼克松不同意。他认为希斯有隐瞒自己加入共产党的嫌疑,调查应该继续下去。他主动提出,委员会不必再开听证会,由他一个人来负责所有具体的调查工作。到那时为止,“反共”仍然不是尼克松的agenda,因为共产党在美国是合法组织。后来经大陪审团裁定希斯在国会宣誓后说谎、做了伪证,被法官判了5年徒刑。
毋庸置疑,希斯案让尼克松成了华盛顿的政治明星,但那事件本身并不应该为他塑造一个坚决反共的印象。因为原本尼克松没有理由要拗着委员会的决定,坚持由他个人继续调查下去。尼克松把希斯问他母校看作是一种挑衅,他无法不以牙还牙,把追查当作他个人行为。如果那天不是希斯(无意)刺激了尼克松内心的自尊或者自卑,恐怕后来美国共和党反共的神话就不存在了。
如今庞陪儿临时起意,把反共造势大会开到尼克松的坟上,如果地下有灵,尼克松大概也会有几分惭愧,因为他那次反共更多地是逮住机会,是一种竞选策略而已。不过这反过来也说明,庞陪儿今天反共也是一种手段和策略,大选过后尘烟将会散尽。倒是如今这些华裔川粉则成了国务卿的“反”共陪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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