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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推行10%疫情附加费,华埠餐馆:“我们不收”

纽约市范围内的餐饮业者从17日起获准向顾客收取最高10%的疫情恢复费(COVID-19Recovery Charge),华埠商业改进区表示,截至目前,曼哈顿华埠的绝大多数餐饮业者均不倾向于加收疫情恢复费,希望吸引更多人流到华埠用餐消费,支持社区小商家。

华埠商业改进区、华埠共同发展机构行政总监陈作舟表示,尽管市议会通过允许餐饮业者向室内外堂吃顾客加收最高10%的疫情恢复费,但截至15日向华埠范围内的300多家餐饮业者展开的询问调查,除了只有一家餐馆称若实在需要收取疫情恢复费就再做考虑之外,其他的华埠餐饮业者均已表示不会加收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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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作舟(左4)称,根据华埠商改区的调查,华埠范围内的绝大多数餐饮业小商家都不愿意向顾客加收疫情恢复费。(刘依玲摄)

“不想把顾客吓跑了!”陈作舟称,允许餐饮业者加收最高10%的疫情恢复费是市府和市议会援助餐饮业者的“好意”,但是一旦加收这个费用,顾客不但要承担餐食本身的价格、消费税、小费,还要多付最高10%的费用,恐怕将让顾客对在外就餐更加望而却步。

位于巴士打街啥的潮州波记餐馆店主吴志炜表示,受疫情影响,该店目前一周开门营业2到3天,一份餐食的价格也就8元到10元不等,即便按照最高的10%的标准向顾客加收疫情恢复费,也就多收1元左右。

“很多顾客都是老朋友,来店里吃饭就是为了支持我们,为了多挣一块钱向他们加收疫情恢复费,实在没必要。”他说。

州参议员卡范纳(Brian Kavanagh)表示,因地税居高不下而导致小商业者背负沉重的租金负担,是小商业者面临的最大困境之一。

就州议会层面来讲,他将继续致力于推动“S8904/A10936”法桉,即“小企业复苏租约法桉”(Small Business Recovery Lease Act)的通过,该法桉旨在通过向签订“复苏租约”的房东提供财产税激励,帮助小企业减轻沉重的房租负担账单。

与此同时,市议员Keith Powers和兰德(Brad Lander)也在起草并将推动市议会版本的“小企业复苏租约法桉”,以便促进该法桉所列规定在纽约市的执行。

根据规定,从17日起,只要是纽约市范围内出售食品或饮料的餐饮业者,均可向在室内或室外用餐的顾客收取最高相当于消费额10%的疫情恢复费,但禁止拥有15个及以上连锁店的餐馆向顾客收取这一费用,这一规定并非强制执行,餐饮业者也可选择不向顾客收取疫情恢复费。

就收取的金额而言,疫情恢复费不能超过顾客消费额的10%,这一消费额不包括税费和小费。餐饮业者餐馆可以自行选择按照低于10%的比例收取,例如5%或8%,但最高不得超过10%。

餐饮业者只能向在室内或室外经营场所用餐的顾客收取疫情恢复费,不得向订购外带(takeout)、自取(pick-up)、外卖(delivery orders)的顾客收取这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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