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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浙江富阳农商行被罚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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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浙江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直指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及其高管。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存在以下4项违法违规事实。

股权管理不到位,未审查发现新入股的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实际持股比例超过5%

信贷业务管控严重不审慎,本行所发放的贷款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本行股权

信贷业务管控严重不审慎,贷款形成大额损失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对于上述的违法违规事实,浙江银保监局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作出175万元的罚款。

丁松茂,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的主要负责人,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不到位,未审查发现新入股的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实际持股比例超过5%和信贷业务管控严重不审慎,本行所发放的贷款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本行股权的违规行为负责。浙江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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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文芽对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管控严重不审慎,贷款形成大额损失的违规行为负责。浙江银保监局对其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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