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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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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之际,中国商务部、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财政部等9部门和单位宣布,中国决定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据11月5日报道,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干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就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功能作用、工作进展、相关政策措施等接受媒体采访。

李兴干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向世界宣布,要“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这是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经过一年时间努力,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这10个示范区包括:

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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