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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落地,确立四大指标

为完善中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12月3日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简称评估办法)。

据12月4日报道,《评估办法》明确了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评估范围、评估流程和工作分工,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立了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评估办法》发布后,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拟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监管要求,还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银行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的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此次《评估办法》是在2019年11月26日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经过1年多周密考虑、反复论证,并结合国内外金融监管演进最新趋势形成的审慎性方案,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研究员黄鸿星对此解读称,历史反复证明,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是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一文中,把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统筹监管作为完善中国宏观审慎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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