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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闻台申请换照案假处分,台法院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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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此前决议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中天不服声请假处分,请求得暂时准许换照、继续经营电视台及不得许可或同意其他业者申请变更使用52台频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30日开庭审理后,当地时间12月7日裁定“驳回”,可抗告,但理由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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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主任委员陈耀祥(中)此前亲自宣布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还强调,不给中天换照等于台湾只剩一种声音的说法,是污辱台湾其他媒体。(陈卓邦)

据报道,台NCC此前决议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中天新闻台在有线电视系统52频道只能播送到12月11日。对此,中天不服声请假处分,请求得暂时准许换照、继续经营电视台及不得许可或同意其他业者申请变更使用52台频道。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30日开庭审理时,中天委任律师方伯勋主张,NCC侵害中天经营权,重大损害包括公司经营范围及收入锐减、员工工作权以及中天透过电视台实现“新闻自由”利益,最重要的是,“(旺中集团董事长)蔡衍明的言论自由受到侵害”,且难以金钱回复;本案具有保全急迫性,且原处分违法裁量,侵害权益,本案诉讼胜诉机率高,假处分应裁准。

方伯勋强调,NCC选择性执法,指控蔡衍明及中视前董事长邱佳瑜介入新闻制播,但蔡衍明是提供具有新闻价值意见,并未违反内部新闻自主公约。他批评,七位鉴定人不具专业性,中天提出八个改善承诺,难道不足以化解疑虑?竟用最严厉手段。NCC委任律师则回批,“新闻自由是讲宪法上第四权,以监督政府,如果像蔡衍明这种财团只要买得起媒体,爱怎么讲就怎么讲,这种不是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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