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周庭申请保释遭拒,被判当日曾当庭痛哭

声明:本文转载自 「香港01」,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据12月9日消息,原香港众志成员周庭被指参与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她早前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即时入狱10个月。

周庭12月9日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听取陈词后,拒绝其保释申请,并稍后颁发判词解释理据,周庭需继续服刑。

周庭保释被拒后,神情呆滞,并透过律师表示,对被拒保释感失望。

周庭表示由于尚未适应到狱中生活,身体状况“不是很好”,但冀港人继续关注在囚“手足”。

据悉,当地时间12月2日,周庭因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被判入狱10个月。周庭闻判即抹泪,并在犯人栏内痛哭。

周庭早前承认的案情显示,大批示威者于2019年6月21日早上,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外聚集。至11时,包括周庭在内的400名示威者在夏悫道聚集,期间周庭曾高叫口号并走向湾仔警察总部,在警察总部的主入口集结。

集结期间,周庭拿着扩音器,高举卡纸及叫口号。至晚上22时,有9,000名示威者在警察总部和湾仔警署外聚集。示威者于翌日凌晨3时左右全部散去,有关集结历时共15小时。

同案的黄之锋及林朗彦,早前亦就同一事件认罪,其中承认煽惑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两罪的黄之锋,被指控充当领导者角色,判监禁13个月;承认煽惑罪的林朗彦则被判监7个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