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散的“港独”组织“学生动源”前召集人钟翰林,被指2019年5月在香港立法会示威区损毁五星红旗,他此前否认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两罪,2020年12月11日在东区法院被裁定两罪罪名成立。

修例风波期间,示威者在香港多地纵火,这是2019年9月15日消防员聚集在燃烧的中国国旗附近。(AP)
据香港东网报道,裁判官黄雅茵指,片段显示被告曾主动伸手抢五星红旗并折断旗杆,再把旗帜抛到半空,属故意侮辱的行为。
法庭将案件押后至12月29日判刑,期间会索取教导所、更生及劳教中心报告,而被告则须继续还押。控罪指,被告钟翰林于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指定示威区,无合法辩解而公开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国旗;以及在同一地点参与非法集结。
据港媒早前报道,2020年10月27日,钟翰林等3人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寻求庇护未果,之后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
钟翰林涉嫌在2020年8月至10月在网上社交平台发表有关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内容,违反“港版国安法”。他被控分裂国家、洗黑钱、串谋发布煽动性刊物等4罪。控方申请押后案件,钟翰林暂毋须答辩,但保释申请遭拒,指定法官下令将他还押至2021年1月7日再讯。根据“港版国安法”的分裂国家罪条文,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包括将香港或者内地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国分离出去、非法改变香港或者内地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将香港或内地其他任何部分转归外国统治,即属犯罪。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判处终身监禁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则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据悉,“学生动源”在“港版国安法”6月30日生效后,同一天宣布解散香港本部,并随后在台湾、美国、澳大利亚设立海外分部,称将继续推动“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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