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不得不佩服,这些联邦法官还是忠于宪法和其他法律,不忠于个人。就像宾州的Stephanos Bibas, 在驳回川普诉状中直接说,你的诉状既没有 allegations (因为不敢告fraud),也没有证据,搞啥呢?Amy Barrett 也根本不理川普的瞎闹。
这个德州诉讼更不用说了,连基本的legal standing 都没有,诉四个州选票违规?直接的“damage and injury” 都没有就上高院了?
我可以跟这里的川粉朋友们打个赌,高院绝对会主动划清界限,不会碰这个案子,这就像一个人包了一包热乎乎臭烘烘的东西,让你看看是什么,你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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