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证法案》自2019年起在参众两院开始酝酿,至21日终于获得一致通过,并即时提交给总统特朗普,可能会快速成为美国涉台新立法。

这项立法是美国年度拨款法案的一部分,将与新财年《国防授权法案》涉台内容一起,形成对《台湾关系法》以来美国对台法律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其对台作出的新定位,不仅将对“一中”原则构成严重挑战,而且对中国的持久安全,带来重大威胁。
结合《国防授权法案》涉台内容,美在制订新财年拨款法案时,在对台法律和政策建设上,着重突出了一项基础性原则,对台作出两个新定位,实现三项重要政策突破,从而使美台关系实质化朝着逾越最后底线----公开承认所谓的“台湾主权”目标,越来越近,并将持续深刻改变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台海战略平衡,严重破坏中美台的默契,挑战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挑战中国在西太平洋的战略安全。
所谓的一项基础性原则,就是在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1260条中,强调了“对台六项保证”和“台湾关系法”是美台关系的“基石”,实际是确认了美国官员从2016年以来对外释放的信息----它们是中美建交以来指导其对华、对台政策的根本原则。
“对台六项保证”是美国时任总统里根在与中国签署“八一七公报”之前,特意向台方所作出的非公开承诺,随着中美关系质变,不公开的承诺逐渐得到公开,并最终进入正式法案----只待美国总统签署,就将成为正式法律。
它的六项条款将在三个重大问题上对华产生实质性影响:首当其冲的是“对台军售”,其次是申明美国对华政策不会更动“台湾关系法”中的对台法律承诺,第三是阐明了美国对台主权立场不受与中国相关文件影响而改变。
所谓的对台作出的两个“新定位”,一是指美国正式将台湾纳入“印太战略”范畴,一是指指美国正式将台湾纳入“太平洋威慑倡议”,将其作为“威慑中国的新手段”。
对台作出的两大新定位,在在说明,美国对台政策转变是在中美关系质变的背景下所发展而来,它在台海动作频频并非因为是善男信女,而是有着巨大的利益驱动的:美国对台提供升级的军事、政治、外交等战略支持的交换条件是,台湾必须充当美国“印太战略”在西太平洋的重要支点,必须作为美国“威慑中国的新手段”。
但也正因为美台关系发展从双方来讲,都拥有巨大的利益支撑,因此将是坚实并可持续的。
所谓的三项重要政策突破是:
其一,美对台军售政策,以“对台六项保证”为关键支持,突破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所作出的表述,明确阐述了“常态化对台军售”,支持台湾获得不对称战力,为台湾提供足够的防务资源,协助台湾强化自我防卫能力。突破点,一是“常态化”,二是军售不仅限于防御性质,三是将“协助台湾强化自我防卫能力”公开化并纳入相关条款。
其二,美支持台湾国际参与,突破体现在其具体化:一是支持台湾“有意义”地参与国际组织,二是阐明了支持台湾参与包括以主权国家身份才能参与的“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及其他“适当的国际组织”,同时支持台湾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其他非国家为必要条件的国际组织,它们都表明美国对台湾参与国际组织的支持,不仅将全面化,而且更“实质化”。
其三,美台官方交往获得更具体的法律约束,其突破体现在,国会要求“检视美国务院对台交往准则”,国务卿要在法案生效的180天内,向参众两院外委会提交关于对国务院指导对台关系文件的检讨结果与对台交往准则更新版本、台湾旅行法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此举将对美国行政部门出于自身需要“懈怠”有关加强和升级美台官方交往法律要求,形成重要牵制,从而促使其执行更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进一步损害日益脆弱的两岸关系,冲击中美整体关系。
在整个特朗普任期,随着所谓的华盛顿对华新共识的形成,美国出台了一份份涉台法案,直至从历史的故纸堆里,重新祭起“对台六项保证”,强化所谓的“对台保证”,事实上正使其支持所谓“台湾主权”的立场,愈加有血有肉,立体丰满,使其对台政策突破最后的底线、红线,越来越近,由此将对中国对台主权、对中国在西太平洋的安全和利益,构成强劲而持久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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