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19岁的钟翰林被指控在2019年5月14日,在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指定示威区,无合法辩解而公开及故意玷污或侮辱国旗;以及在同一地点参与非法集结。
据消息,裁判官黄雅茵早前裁决称,被告将国旗连同旗杆扯下,及后拿着国旗及断杆跑开,先屈膝折断旗杆,再跳起抛走国旗,故裁定被告有意玷污及侮辱国旗;至于被告在抢得国旗前,曾联同一名橙衣男子与一名戴太阳帽女子争夺国旗,认为三人争国旗有共同目的,使人担心社会秩序及安宁遭扰乱,裁定被告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此前,在2020年10月27日,钟翰林等3人到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寻求庇护未果,之后被香港警方国安处拘捕。
据悉,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国旗、国徽”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中共喉舌《人民日报》曾发文强调,侮辱国旗行为早已超出基本法保护的言论和表达自由的界限,示威者的行为是带有明确政治意图、侮辱和分裂主权国家、公开宣示表演煽动性质的政治行为,是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挑战。
值得一提的是,“学生动源”在“港版国安法”6月30日生效后,同一天宣布解散香港本部,并随后在台湾、美国、澳大利亚设立海外分部,称将继续推动“港独”。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