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名乘坐快艇潜逃离港,偷渡往台湾途中被中国海警拘捕的反修例示威者,遭拘押128天后,其中10人于12月28日被押往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应讯,并当庭认罪。10名港人12月30日10时30分在深圳盐田人民法院被判刑。

2名未成年港人将在深圳湾口岸由内地警方移交给香港警方。(HK01)
深圳市盐田法院官网12月30日发布消息称,该院对邓棨然等10人组织偷越边境、偷越边境案公开宣判,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判处邓棨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3美元),判处乔映瑜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偷越边境罪判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深圳盐田人民检察院表示,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名未成年人,经过依法审查,不公开听证,以偷渡边境罪做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港媒“香港01”12月30日消息指,深圳警方于深圳湾口岸将2名被告移交香港警方,早上11时35分,2名未成年港人分开乘坐两辆警方车辆,由深圳湾口岸前往天水围警署,11时52分,2人乘坐的车辆驶抵天水围警署。
消息指,2名港人先由警方送往天水围警署登记,因疫情关系,完成登记手续后,警方将联络卫生署,为涉案2港人安排新冠肺炎 (COVID-19)检测事宜,由于惩教处有可进行隔离检测的羁留处所,预计2名港人很大机会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表示,2名男子现时移交港警处理,稍后会向他们做出调查,由于2人早前缺席聆讯,法庭已向他们发出通缉令,警方将于31日早向法院呈交案件,因疫情关系,2人需要进行14天的强制检疫隔离,警方会向法院申请延案14日,完成隔离后再上庭应讯。
郑丽琪续指,2人弃保潜逃,除了要面对原有的罪责外,亦有可能被加控其他罪行,包括违反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9L条“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一经定罪,则可处任何款额的罚款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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