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贫穷限制想象“,
小西平时购物多花10块钱,
都要懊恼好一会儿...
但今天看到下面这条微博热搜
心态瞬间不一样了——
青岛一男子把一箱子现金
100万!放在路边!
转头自己走了…
一起和小西来认识一下
这位"土豪哥"!
2020年12月26日晚,贾先生到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创公馆住宿。直到第二天中午12点,他心里突然一惊…坏了!行李箱被忘在停车场,里面装着百万元现金!

贾先生惊慌失措
赶紧向青岛海岸警察支队
灵山卫派出所求助
民警也十分吃惊
如此巨额现金
竟然被粗心地遗忘在路边?
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2.jpeg民警通过查询附近监控
证实事情果然如贾先生所说
2020年12月26日晚9点15分
贾先生将车停下后
从后备厢里拿出行李箱
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3.jpeg在收拾完后备箱后
自己一个人离开了
装满现金的行李箱
孤零零地待在路边

大约半个小时后
一名过路男子将行李箱捡走
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6.jpeg看到这里,贾先生急眼了
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
箱子还能找回来吗?
即便找回来,钱还能在吗?
民警立即展开追查
通过监控发现
捡箱子的人进了诺沙湾小区
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7.jpeg1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
民警终于找到捡拾人

贾先生的行李箱就放在阳台上
但由于箱子有密码锁
所以没有被打开
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9.jpeg当贾先生赶到派出所
看到分文不少的百万元现金
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

律师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月2日
贾先生和他的巨额行李箱
一起上了微博热搜
有网友吐槽:
人家拖着100万现金
就像拖着几件破衣服一样



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17.jpeg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18.jpeghttps://imgogo.angelyun.com/2021/0_3/oid528590_19.jpeg年底了,大伙儿出门
都要看紧钱包和手机!
赚钱不容易,
丢了钱再找回来更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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