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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多项违法行为,广安农商行被罚近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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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公布1张罚单,剑指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广安农商行的违法行为类型有7类:

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

2.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3.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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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6.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7.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对于广安农商行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对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 91.2 万元罚款,对单位原董事长王某处以 2 万元罚款,原行长王某处以 2 万元罚款,原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任某处以 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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