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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外交部:双重国籍公民若在港被拘,应只自称加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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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透过“5+1”方案扩权让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申请居英权后,有传中方打算取消持双重国籍人士的中国籍资格,加拿大当局亦关注到30万名居港加籍公民的权利;加国外交部近日提醒海外同时持有中国籍的国民,一旦在香港遭执法部门扣留或问话,应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国民身份,以获得加拿大领事服务和保护。

加拿大传媒周三(27日)报道,外交部发言人沙特朗(ChristelleChartrand)以电邮在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中国1980年订立的《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而中方开始更广泛和更严格地执行该法;她又指,在“现行中国《国籍法》下,香港在法律上并不承认双重国籍”,并提醒加拿大国民一旦在香港遭执法部门扣留和问话,应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国民身份,并提醒所有加拿大国民,如想在海外获得加拿大领事服务,任何时候都应表明自己的加拿大人身份。

沙特朗亦指,加拿大已向香港政府表达关注,并会继续寻求更多持双重国籍人士待遇改变的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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