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下月起施行 来源:澎湃新闻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21-02-05 02:44:06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2月5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当日下午闭幕,大会表决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制定《条例》是将新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成果,用地方性法规予以固化,对于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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