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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煤业公司原副董事长张兴东等3人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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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月24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张兴东、魏刚、傅继成决定逮捕。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兴东决定逮捕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张兴东(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张兴东作出逮捕决定。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魏刚决定逮捕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工程师魏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魏刚作出逮捕决定。

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傅继成决定逮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傅继成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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