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明天起这些行为将入刑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明天(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施行。“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也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

看图,了解这些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