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两会(人大和政协)正在北京举行,今届人大会议第七项议程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外界关注立法会及选举委员会如何改组。
根据报道,立法会将会重新引入选委会代表,且议席数量不低,惟地区直选、功能组别及选委会的具体议席分布情况,则有不同版本,包括版本一:直选席位将减至20席,功能组别为30席,选委会占40席;以及版本二:三大界别平均各占30席。报道称,目前最新消息是,虽然有强硬派支持“234”方案,但不少建制派认为不应过于严苛,现时温和派的“333”方案占上风。
中共中央选用“20、30、40”方案或“30、30、30”方案,对立法会运作和政治版图有什么分别呢?
直选20、选委会40席 VS 直选30、选委会30席
根据“香港01”报道,“20、30、40”或“30、30、30”方案,功能组别方面大致相同。目前功能组别有35席,预计将会取消“超级区议会”即区议会(第二)组别的5席,变成只有30席。
功能组别5席泛民占优 建制铁票更多
以2016年立法会选举结果计算,“超级区议会”之中泛民夺得3席,建制夺得两席。如撇除商界与亲商政党和中立的医学界陈沛然,30席之中,泛民占7席,当中建筑测量界本身得票率差距不足10个百份点,姚松炎被DQ后,补选由建制派谢伟铨胜出。其余6席泛民得票均超过六成,这六席是泛民在功能界别的基本盘。
传统建制政党、劳工团体及乡绅有乡议局经民联刘业强、渔农界民建联何俊贤、劳工界劳联潘兆平,工联会何启明和陆颂雄、进出口界民建联黄定光、区议会(一)民建联刘国勋共7席,其中乡议局、渔农界和劳工界5席可谓“铁票”。
那即是说,泛民占优的席位与上述建制“铁票”的比例相当,再加上部分界别亦由中共中央“信得过”的人选出任,如旅游界由中旅社副董事长姚思荣当选,去年盛传由中旅社董事总经理姚柏良接棒,商界(第二)则由中华总商会代表廖长江出任,就算最终连区议会(一)的席位被取代,建制在功能组别“铁票”的数目能稳定地多于泛民席位。
▼现时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4大界别▼

政府议案要过半 各种方案建制派均可通过
而20、30、40与30、30、30方案的最大分别,在于直选及选委会议席。首先,选委会议席相信全数由亲建制人士担任,以现时政府提出议案需要过半数议员支持就能通过,不必分组点票,40席选委会加上功能组别“铁票”已过半数的45票,即毋须考虑直选组别以及商界意见。如选委会占30席,计及功能组别“铁票”仍差几票才够45票,需要直选建制派议员支持才能保证通过,而现实上亦不难。
目前地区直选议席的方案,分别有20席及30席两个版本,而选举方案均指向“双议席单票制”。此制度的背后逻辑,为泛民在配票效率低的情况下,无可能在任何一个选区一面倒胜出兼全取两个议席,因此建制与泛民能各占一半席位。

计及直选与选委会 政府方案毋须考虑商界意见
以泛民角度,如直选有20席,理论上泛民只能占10席,在表决政府议案时的全体点票根本无任何作用。如直选有30席,虽然泛民有15席,建制派亦有15席,加上选委会30席及功能组别“铁票”,政府议案亦能安心通过,泛民同样无法阻止。
也就是说,无论最终是哪个方案,泛民以至商界在政府议案中的影响力均不再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林大辉引述韩正指,希望政协委员在完善选举制度之事上多向市民解读、宣传和支持。(HK01)
分组点票下 商界在功能组别仍有否决权
至于需要分组点票的议员提出议案、法案和修正案,如三大组别各自要过半才能通过,若直选组别建制与泛民各占一半,则无论20席或30席,泛民都可能拥有否决权。而若果情况与1998、2000年立法会一样,地区直选与选委会合并成一个组别,直选有20席的情况下泛民为10比50,30席的情况下为15比45,均是由建制派大比数占优,无论哪一个版本泛民都没有否决权。
而在分组点票之下,商界仍然在功能组别有否决权。

政改否决权在31席 商界分别要15席及10席倒戈
再以推动政改的三份之二票数来计算,未来要否决政改就要有31票。直选有20席的情况下,计及功能组别最少有6席,泛民能取16席,仍要功能组别有15席倒戈才能成事;而若直选有30席,泛民连同功能组别6席则有21席,功能组别就要有10席倒戈。虽然要10票倒戈难度已很高,但在功能组别30席之中泛民及建制“铁票”共占11席的情况下,余下商界只有约19席位,倒戈15票的“保险线”几乎无法触及。
https://live.staticflickr.com/65535/51011490556_d5cfd51f82.jpg范徐丽泰形容,香港已经到了被人推到无路可退的情况。(HK01)
究竟立法会三大分组议席比例是俗称的“2、3、4”还是“3、3、3”?据闻北京有两手准备,同时把两者列入考虑方案之列,视乎这几天最后回馈的意见作终标决定。有传部分温和建制派觉得“2、3、4”方案太“辣”,有循私下渠道向中共中央探问及反映意见。
根据上次立国安法经验,人大在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国安法草案时,草案内部份字眼作出了改动,就是在最后阶段听取过各界意见而修订的。有资深政界人士表示,当周四人大表决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决定的草案,王晨日前所读《说明》中那句选委会在立法会应占“较大比例”,有没有被删走,还是继续保留,可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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