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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香港政改到人大常委会扩权,法理先行与政治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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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的中国全国两会上,最引人瞩目的政治议题,当然是香港选举制度改革和人大常委会扩权。香港选举制度的改革,早在两会开幕前夕,外界根据中国官方释放的“爱国者治港”信号就已产生各种议论和猜测,此事项的提案和讨论并不令人意外。人大常委会的扩权则是之前未有任何风声、令外界意外的一次中共顶层政治权力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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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5日,中国两会中的人大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新华社)

中国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3月5日提交、即将被两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显示,将增设“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章节,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进行任命或撤职;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可以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命或撤职。

中国人大常委会以往只可任免国务院部委首长等部级官员,人大组织法修改后,意味着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也可以被人大常委会任免。

这是先从法理上,对中国人大、政府和军队系统之间政治权力的结构性调整,既是中共对为人大这个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一次法律赋权,也是中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个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一次修订和完善。对于宣称要进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中共而言,理应让人大这个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实至名归,让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与任命程序效力。

和同样正在被审议的《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以及上一年出台的“港版国安法”一样,中共近年来在政治架构和权力架构改革实施前, 明显注重法理步骤先行。这和中共十八大后,中南海高层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方向息息相关。

查阅公开信息可以发现,“依法有序”成为中共高层谈论中国各项政治、经济乃至社会议题的必用前缀。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在中国大陆爆发,中共理论刊物《求是》刊登习近平当年2月的讲话全文显示,习近平要求中共官员体系“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近年来,中共高层每遇政治权力或结构调整先行修法的做法,同样体现在2018年对中国《宪法》的第五次修改上。当年两会期间讨论修宪并删除了中国宪法中对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曾引发外界各种猜测。

中国官方媒体曾以“取消任期限制不等于终身制”回应舆论猜测,《求是》也曾两度披露习近平于2019年9月、10月两次重申“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

这种法理先行,当然有紧随其后的政治权力和政治结构调整,比如“港版国安法”出台先后,北京纠正过去中央对港“井水不犯河水”思维,加大强调“一国”底线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并通过先后上任的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和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加强打击港独并提出中央“全面管治权”,重申香港高度自治权力“来源于中央的授权”,出台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将香港纳入中国的国家发展大局。

对于香港选举制度改革,王晨在3月5日公开表示,重新构建选举特首的选举委员会,同时要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亦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强调不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两会之后,相信香港的政治选举改革将很快付诸行动。此番的人大组织法改动以及3年前的宪法调整,对中国大陆政治的实际影响,相信亦将会有结果呈现,不同之处无非是时间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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